问题 |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如何确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遗嘱的效力确定,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具体如下:
一、形式要件 遗嘱需符合一般的形式要求,这是确保其有效性的基础。 比如自书遗嘱,夫妻双方必须亲自书写,每一方都要清晰、完整地表达自己的意愿,书写完毕后,要亲自签名,并准确注明日期,这样能明确遗嘱的形成时间。 代书遗嘱则更为严格,需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些见证人要全程参与遗嘱的代书过程,确保遗嘱内容真实反映夫妻双方的意愿,代书完成后,同样需要夫妻双方签名和注明日期。 二、意思表示真实 夫妻双方设立共同遗嘱时,必须是出于真实的意愿。 不存在一方欺诈、胁迫另一方的情况。 如果一方受到另一方的不当影响,比如一方以经济控制、情感威胁等手段迫使另一方订立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可能就会影响其效力。 三、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利益。 例如,夫妻只能处分属于他们共同财产的部分,对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如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未经财产所有人同意,不能在共同遗嘱中进行处分。 四、变更与撤销 若夫妻一方事后想要对共同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必须遵循法定程序。 同时,还要充分考虑对另一方意思表示的影响,不能擅自更改,以免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夫妻共同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共同立下一份代书遗嘱,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但小朱称自己是受小李胁迫才签字,且遗嘱中涉及处分了小朱婚前个人房产,后小朱想撤销该遗嘱,小李不同意,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形式要件方面,虽有见证人,但小朱称受胁迫签字,可能影响其有效性,需核实胁迫情况。 2、意思表示真实方面,若小朱所述胁迫属实,该遗嘱非其真实意愿,效力存疑。 3、内容合法方面,处分小朱婚前个人房产部分无效,因婚前财产非夫妻共同财产。 4、变更与撤销方面,小朱撤销需遵循法定程序,且要考虑对小李意思表示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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