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人可以当遗嘱中见证人签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我国法律规定中遗嘱见证人的相关条件,具体介绍如下:
一、可以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条件 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年满18周岁是基本前提。 同时,精神状态必须正常,能够清晰地辨认自己的行为,这样才能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例如,一个心智健全、思维清晰的成年人,在面对各种事务时能做出理性判断,这才符合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这一基本要求。 2.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 -不能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本人,否则可能因自身利益而影响见证的公正性。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等经济利益关联。 比如,若见证人与继承人之间有未结清的债务,可能会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偏向某一方,影响见证的客观性。 -与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存在亲属关系或其他密切关系,以确保见证过程的公正性。 二、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情况 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继承人、受遗赠人;以及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符合相关条件的遗嘱见证人,在遗嘱见证过程中,需秉持客观、公正的态度,全程见证遗嘱的订立过程,最后在遗嘱上签字确认,以保证遗嘱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案情回顾: 小朱欲立遗嘱,找了小李和小胡作见证人。小李心智健全,但与小朱的继承人小丽存在未结清的债务关系。小胡是未成年人。遗嘱订立后,小静认为该遗嘱见证存在问题,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虽心智健全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因其与继承人小丽存在债务关系,存在经济利益关联,根据规定,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所以小李不符合条件。 2、小胡是未成年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按照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因此小胡也不具备作为遗嘱见证人的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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