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以后又有新的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公证遗嘱后新遗嘱的效力问题
在遗嘱相关的法律事务中,有一种常见的情况值得我们关注:公证遗嘱之后又出现了新的遗嘱,此时新遗嘱是有可能有效的。 2.法律依据及相关规定 《民法典》对此有明确规定。 遗嘱人拥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例如,在立遗嘱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而且,当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时,是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的。 3.新遗嘱有效的条件 即使之前已经有了公证遗嘱,之后订立的新遗嘱只要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遗嘱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具体包括自书遗嘱,即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需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录音录像遗嘱,也需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口头遗嘱适用于危急情况;还有公证遗嘱等。 4.新遗嘱效力的注意事项 若新遗嘱的内容与公证遗嘱相抵触,在效力上是以新遗嘱为准的。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新遗嘱的订立过程必须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比如,对于见证人的资格就有明确要求,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等,否则就可能影响新遗嘱的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小李。之后小朱又自书新遗嘱,将房产留给小胡,引发争议,焦点在于公证遗嘱后新遗嘱是否有效。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遗嘱人有撤回、变更遗嘱权利。小朱立公证遗嘱后又自书新遗嘱,若新遗嘱满足法定要件,可视为对公证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2、新遗嘱为自书遗嘱,若小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满足法定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则新遗嘱有效,房产应按新遗嘱由小胡继承。 3、若新遗嘱订立过程不符合法律规定,如见证相关不符合要求等,可能影响新遗嘱效力,此时公证遗嘱可能仍具效力。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