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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诈骗罪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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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

合同诈骗罪辩护词的内容由三部分组成:即前言、辩论理由、结束语。

前言主要讲述三个内容:一是申明辩护人的合法地位,说明律师是接受谁的委托或哪个法院的指定,为谁辩护;二是简述律师在开庭前做了哪些工作;三是概括律师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辩论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内容。律师应当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主旨出发,依据事实和证据,对照国家法律的有关规定,充分论证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应予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意见和根据。因此,这部分内容通常是要围绕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起诉书中指控的罪名是否正确、有无法定的或酌定的从轻 处罚情节以及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问题展开辩驳和论述。

结束语是对辩护意见的归纳和小结,一般讲述两个内容:一是简单归纳辩护意见的中心观点;二是明了地向法庭提出对被告人的处理建议。

二、合同诈骗罪辩护词的结构

①标题。可写“关于×××(人)××××案的辩护词”。
②前言。交代辩护人的合法地位。同时简要说明辩护人事前进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阅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会见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师)。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说明辩护人对此案件的基本观点。如认为公诉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实不能成立,或定罪不当,等等。
③ 辩护理由。这是“辩护词”的主体部分,从事实上、从法律上、从被告的认罪态度上提出辩护理由。具体可从分析公诉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实是否能成立等方面 提出辩护理由;或者运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见,针对起诉书中提出的罪名发表意见;认罪态度主要是根据党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提出可以从轻的 理由。
④结尾。归结辩护理由,提出有关判处被告的建议。
⑤写明辩护人姓名,并注明具体日期。

三、合同诈骗罪辩护词的作用

合同诈骗罪辩护词是辩护人为了维护合同诈骗罪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刑事案件法庭审理的辩论阶段,针对起诉书对被告人的指控所做的系统发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律师接受被告人的委托,作为辩护人参加刑事案件的法庭审理,其根本职责就是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而辩护词则是实现这一职责的重要手段。

律师通过辩护词的形式,依据事实和法律 对指控进行反驳,对被告人是否有罪、罪的轻重以及是否应当给予被告人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进行论证,提出明确的意见和主张,体现了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充分保护。同时,辩护词本身也是我国法制工作民主精神的具体体现,也是帮助审判人员对案件做出公正处理的重要依据之 一。

四、合同诈骗罪辩护词范例

合同诈骗案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陈某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被控合同诈骗罪的一审辩护人,参加本次诉讼。通过庭前调查,查阅案卷,会见被告陈某以及今天的开庭审理,我对本案有了充分的了解。首先,我认为公诉机关认定被告陈某犯有合同诈骗罪,认定的事实是清楚的,同时我认为,经过法庭的调查的案件事实,针对被告的犯罪构成及具体情节,可以对被告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现发表如下辩护意见,恳请合议庭合议时予以采纳:

一、从主现上看,被告XX主观恶性不大

案发前,未受过任何形式的处分,表现一贯良好。从庭审查明的事实可以证明,案发前XX公司运营情况一直良好,只是苦于资金周转不灵,在他人的授意下,XX公司才开始重复使用客户资料套取银行的钱,套来的钱主要用于公司日常开支及打发关系户。究其犯罪根源,陈某本意是借助银行的力量,急于把公司做大做强,从前期XX公司前期与其它银行合作的情况来看,XX公司都是按贷款合同规定还本付息,未出现违规的情况。XX公司的犯罪行为相比其它恶性犯罪而言,主观恶性不大。

二、被告陈某具有自首情节,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陈某案发后,能够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交待自己的罪行,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根据我国刑法第六七条的规定,陈某的行为系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被告具有立功表现,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被告陈某主动投案后,不仅如实的交待自己的犯罪事实,还积极揭发郑某、周某的犯罪行为,并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根据我国刑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是立功行为,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四、被告XX案发后认罪态度良好,有诚恳的悔罪表现

本案相关证据显示,被告陈某案发前表现一贯良好,没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在案发后,陈某认识到自已的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主动投案后,如实的交待自己的罪行,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同时,陈某在庭审中认罪态度是端正的,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并对造成的后果深表愧疚。

综上所述,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银行的贷款,后果较为严重,理应受到刑罚处罚。但考虑本案的具体情况,陈某主观恶性不大,具有自首和立功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的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并有诚恳的悔罪表现,请求法庭给予被告一个机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被告人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北京XX律师事务所

律师:XX

二 OO八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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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0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