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遗嘱如何才能有法律效应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订立的遗嘱若要具备法律效力,需要满足多方面条件,具体如下:
1.遗嘱人具备相应能力: 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其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等均正常,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真实意愿。 比如,老人意识清醒,能清楚知晓自己财产状况及分配想法,而非处于精神错乱等无法正确表意的状态。 2.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需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想法的体现,不存在受欺诈、胁迫等干扰因素。 例如,没有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诱导老人作出违背其本意的财产分配决定。 3.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像不能随意处分属于他人的财产,否则该部分内容无效。 4.形式合法: 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名,并明确注明年、月、日,以确保是其本人真实意愿的记录。 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之后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都要签名,并注明日期。 打印遗嘱:同样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需在每一页都签名并注明日期,防止篡改。 录音录像遗嘱: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晰记录姓名或肖像以及日期。 口头遗嘱:危急情况下可立,需两个以上见证人。 危急情况消除后,若能以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口头遗嘱则无效。 公证遗嘱:需遗嘱人通过公证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年事已高,在订立遗嘱时,小朱怀疑爷爷精神状态欠佳,且怀疑遗嘱可能是受他人胁迫订立。遗嘱内容涉及到一处房产,而该房产部分产权存在争议。遗嘱形式为代书遗嘱,但见证人数量存疑。小朱对遗嘱的法律效力提出质疑。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人能力,若小朱爷爷精神状态差到无法正确表意,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那么遗嘱可能无效。 2、若存在他人胁迫情况,导致爷爷非真实意愿订立遗嘱,此遗嘱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的要求,应认定无效。 3、对于房产产权存在争议部分的处分,违反内容合法的规定,该部分内容无效。 4、代书遗嘱若见证人数量不足两个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形式不合法,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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