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死后谁享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中,明确了以下几类人员享有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
1.法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其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但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 “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就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若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则不参与继承。 2.遗嘱继承人: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遗嘱的形式多样,需符合法律规定才有效。 遗嘱继承人会按照遗嘱所明确的内容来继承相应遗产。 3.受遗赠人:被继承人还可通过遗嘱把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受遗赠人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依法接受遗赠财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小丽、养女小静。此外,小朱生前立遗嘱指定第二顺序继承人小胡为遗嘱继承人,还在遗嘱中表明将部分财产遗赠给朋友小李。这引发了关于遗产分配的争议,各方对自身继承份额存在不同看法。 案情分析: 1、小丽和小静作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排除的情况下,依法对小朱的遗产享有继承权,有权继承相应份额。 2、小胡作为遗嘱继承人,应按照小朱遗嘱所明确的内容来继承遗产,但需注意遗嘱形式及内容要符合法律规定。 3、小李作为受遗赠人,若符合法律规定条件,可依法接受小朱遗赠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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