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人死了遗嘱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人死了遗嘱是否有效这一问题,需要依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遗嘱本身的效力判定: 通常情况下,继承人死亡并不会对遗嘱本身的效力产生影响。 遗嘱要想有效,需要同时满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 从形式要件来看,比如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全部内容,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再如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从实质要件来讲,遗嘱人在立遗嘱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而且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以及公序良俗。 只要满足这些条件,遗嘱就是有效的。 2.继承情况的相应变化: 当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该继承人原本应继承的份额一般会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 也就是说,这部分遗产将由被继承人的其他法定继承人进行继承。 不过,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该死亡的继承人有晚辈直系血亲,比如子女,那么就可能会适用代位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由该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其应继承的份额。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朱立下遗嘱,指定小李为继承人。然而,在小朱去世前,小李不幸意外离世。小朱其他法定继承人小胡、小丽等认为小李已死,该遗嘱应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而小李的子女小静主张有继承权利,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遗嘱本身效力看,小朱所立遗嘱若满足法定形式要件(如自书遗嘱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等)和实质要件(立遗嘱时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真实意愿、内容合法合规),则遗嘱本身有效。 2、因小李先于小朱死亡,其应继承份额一般按法定继承办理,由小朱其他法定继承人继承。但小静作为小李的晚辈直系血亲,可适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小李应继承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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