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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遗产继承的顺序有哪些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婚意味着夫妻关系的终止,此后双方不再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下面详细介绍一般情况下遗产继承的相关顺序:
1.法定继承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是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
其中,子女的范围较为广泛,不仅包括在婚姻关系内生育的婚生子女,还涵盖了非婚生子女,他们同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养子女通过合法的收养程序与养父母建立亲子关系,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此外,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即与继父母形成了实际抚养教育关系的继子女,同样在此列。
父母方面,生父母自然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养父母经合法收养程序对养子女负有抚养教育义务,也享有继承权,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样如此。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在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遗产的分配将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能够优先于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这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愿。
3.遗赠扶养协议:若存在遗赠扶养协议,协议中约定的扶养人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可依据协议取得遗产,这是一种具有特殊约定的遗产处理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离婚后,小朱去世。小朱生前未立遗嘱,也无遗赠扶养协议。小朱有婚生子女小胡,非婚生子女小李,养子女小静。小朱父母健在,还有兄弟姐妹。争议点在于各亲属的继承顺序和份额。

案情分析:

1、法定继承方面,小胡、小李、小静作为子女,以及小朱的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优先继承小朱遗产。而小朱的兄弟姐妹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不参与此次继承。
2、因小朱无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所以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遗产分配。小胡、小李、小静作为不同形式的子女,与小朱父母均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应共同对小朱的遗产进行合理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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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1 23: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