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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自书遗嘱有效的要求是什么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若要有效,需满足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其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想法。
比如,一个心智健全、对自己的行为和决策有清晰认知的成年人,通常被认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像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等,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八周岁以上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未成年人等,他们所立的遗嘱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
因为这些人群可能无法正确理解立遗嘱这一行为的意义和后果。
二、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若遗嘱是在他人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比如被人以欺骗手段告知虚假财产信息后订立遗嘱,或者受到威胁逼迫而立遗嘱,这样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即完全是他人假冒遗嘱人名义制作的遗嘱,也是无效的。
另外,若遗嘱部分内容被篡改,那么被篡改的这部分内容同样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遗嘱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例如,不能将违法所得的财产通过遗嘱进行分配,也不能在遗嘱中规定违背社会公德的内容。
四、遗嘱形式符合要求
自书遗嘱应当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写完后要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若欠缺这些形式要件,比如没有签名或者未注明日期,可能就会导致遗嘱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在患病后担心自己时日无多,欲立自书遗嘱。他在神志不清时书写遗嘱,后被家人发现;小胡伪造小朱遗嘱企图侵占财产;小丽篡改小朱遗嘱部分内容;小静所立遗嘱内容涉及违法所得财产分配,且未注明日期。遗嘱效力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神志不清时立遗嘱,此时他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无效,因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遗嘱能力。
2、小胡伪造遗嘱,此遗嘱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应认定为无效,伪造的遗嘱不符合法律规定。
3、小丽篡改部分内容,被篡改部分不具法律效力,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4、小静遗嘱内容违法且形式欠缺,导致遗嘱无效,遗嘱内容要合法且形式需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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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