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书遗嘱录像是继承人拍的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自书遗嘱录像是继承人拍的,这种做法存在一定法律风险,通常不建议采用,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 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自书写内容,且要保证书写清晰、表意明确。 书写完成后,遗嘱人需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真实姓名,同时准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是自书遗嘱在法律上生效的基本要求。 录像虽不是自书遗嘱的法定必要形式,不过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作为辅助证据,帮助证明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二、继承人拍摄的弊端 按照法律规定,继承人与遗嘱的最终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 当由继承人拍摄录像时,在后续可能出现的关于遗嘱效力的争议中,就很容易引发他人对录像过程公正性和客观性的怀疑。 毕竟继承人出于自身利益考虑,可能会存在篡改录像内容、在拍摄过程中诱导遗嘱人做出不符合其真实意愿表述等行为,这些都会对遗嘱的真实性产生不良影响。 三、建议做法 为了切实保障遗嘱的效力以及内容的真实性,最好能找到与继承事宜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 这些见证人在场见证整个遗嘱订立过程,并同时进行录像拍摄。 或者也可以选择通过公证遗嘱的方式订立遗嘱,这种方式具有更高的公信力,能有效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各种纠纷。 案情回顾: 小朱想要订立自书遗嘱,便自己书写好遗嘱内容,签上姓名并注明日期。其继承人小李对这一过程进行了录像。之后小胡等其他亲属对该遗嘱的效力产生质疑,认为小李拍摄的录像可能存在问题,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法定形式要求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小朱的自书遗嘱在形式上符合要求,录像本可辅助证明真实性,但因拍摄人是继承人小李,易引发质疑。 2、小李作为继承人与遗嘱结果有利害关系,可能存在篡改录像、诱导小朱表述等行为,影响遗嘱真实性,所以此录像作为辅助证据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