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继承遗产多久算放弃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关于放弃继承权这一事项,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即需要明确作出表示。
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法定情形: 当继承开始后,继承人若想要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之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这是因为书面形式能够更清晰、准确地记录继承人的真实意愿,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纠纷。 若在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没有作出任何表示,那么在法律上,将视为其接受继承。 也就是说,不存在不继承遗产经过一段时间就自动算放弃继承权的情况,重点在于是否作出明确的放弃表示,并且这个表示要在遗产处理前完成。 2.例外情况: 对于受遗赠人而言,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若到期没有表示,就视为放弃受遗赠。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区分继承与受遗赠,二者在法律规定上是有所不同的。 比如,受遗赠人在知晓受遗赠后,若未能在六十日内作出表示,即便后续想接受,也无法再获得相应的遗赠财产。 总之,放弃继承权需要继承人主动、明确地作出放弃的意思表示,并且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时间要求。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继承人小李内心不想继承遗产,但一直未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在遗产处理时,小李主张自己放弃继承,却被认定为接受继承。另外,小胡作为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表示,之后又想接受遗赠财产,却无法获得。 案情分析: 1、小李未在遗产处理前书面表示放弃继承,按照法律规定,没有作出明确放弃表示即视为接受继承,所以小李被认定接受继承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小胡作为受遗赠人,未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表示,根据法律,到期未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小胡无法再获得相应的遗赠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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