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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产怎么留给配偶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要将遗产留给配偶,常见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遗嘱继承:
自书遗嘱:这是一种由立遗嘱人亲自书写的遗嘱形式。
立遗嘱人需要用自己的笔迹,清晰、准确地注明遗产将由配偶继承。
书写完成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详细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当立遗嘱人因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选择代书遗嘱。
这种方式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产继承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立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同样要注明年、月、日。
之后,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需在遗嘱上签名。
2.公证遗嘱:遗嘱人可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
公证机构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过公证的遗嘱,其效力相对较高,在后续遗产分配过程中,一般会得到更充分的认可和保障。
3.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下,比如突发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等,遗嘱人可立口头遗嘱。
但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一旦危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若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4.录音录像遗嘱:这种遗嘱形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要在录音录像中清楚地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朱病重,想将遗产留给配偶小丽。他先尝试自书遗嘱,但因手抖书写困难。后采用代书遗嘱,小胡和小静作为见证人,一人代书。不久小朱病情危急又立口头遗嘱,小李和小胡在场。病况好转后,小朱又想采用录音录像遗嘱,争议点在于此前遗嘱的效力问题。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因书写困难未完成,不具备法律效力。
2、代书遗嘱有两个无利害关系见证人,且符合签名等要求,在无后续有效遗嘱变更的情况下,有法律效力。
3、危急情况下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若小朱能用书面或录音录像立遗嘱,此口头遗嘱失效。
4、若小朱完成录音录像遗嘱且符合相关见证、记录要求,其效力高于此前代书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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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20:0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