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遗嘱更改需要再次公证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遗嘱更改是否需要再次公证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解答:
一、相关法律规定 我国法律对遗嘱的更改有着明确的规定。 遗嘱人拥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在立遗嘱之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了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那么这种行为就会被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例如,遗嘱中表明将某套房产留给长子,但之后遗嘱人又将该房产出售,这一出售行为就相当于撤回了遗嘱中关于此房产的相关内容。 同时,若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将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人的最终意愿能够得到体现。 二、是否需要再次公证 公证遗嘱更改时,并不需要再次进行公证。 遗嘱人可以通过再立遗嘱的方式来对之前的公证遗嘱进行更改。 新遗嘱无论是否经过公证,只要它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就能够对之前的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 比如说,遗嘱人可以选择自书一份新遗嘱,在新遗嘱中明确表示要变更之前公证遗嘱的某些具体内容。 当这份新遗嘱符合法律规定,依法有效时,便会产生变更的效力。 这是因为法律尊重遗嘱人的真实意愿,只要新遗嘱能体现其最新的想法,且符合法律要求,就可以对之前的公证遗嘱进行有效更改。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公证遗嘱,表明将自己的一处房产留给小李。后来小朱又想把房产留给小胡,便自书了一份新遗嘱变更之前公证遗嘱内容,但未再次公证。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未再次公证的新遗嘱能否更改公证遗嘱。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遗嘱人有撤回、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小朱自书新遗嘱明确变更之前公证遗嘱内容,属于行使变更遗嘱的权利。 2、公证遗嘱更改时无需再次公证,新遗嘱只要符合法定形式和实质要件,就能对之前的公证遗嘱进行变更或撤销。小朱的新遗嘱若符合法律要求,依法有效,便可产生变更效力,房产应归小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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