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非婚生子女继承权标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民法典》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对其加以危害和歧视。 具体到遗产继承方面,这一规定有着重要意义。 在法定继承的情况下,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处于同等的法律地位,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继承份额一般均等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均等。 但实际分配时,会考虑多种特殊情况。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像一些非婚生子女可能由于各种原因生活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这种情况下就会得到更多的遗产份额。 同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三、遗嘱继承优先 如果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指定了遗产的分配方式,那么应当按照遗嘱执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遗嘱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里面自然也包括非婚生子女。 这是为了保障特殊继承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留下一笔遗产。他有婚生子女小李,还有非婚生子女小胡。小朱未留遗嘱,小李认为小胡是非婚生子女,不应参与遗产分配,双方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继承权。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在法定继承中与小李同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参与遗产分配,不受出生方式影响。 2、继承份额一般均等。若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分配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若小李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与小朱共同生活,分配遗产时可多分。 3、若小朱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应按遗嘱执行,但要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小胡保留必要遗产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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