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配偶继承人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配偶在法定继承人里处于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重要位置。
下面来详细了解一下法定继承中继承人顺序的相关规定: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围较为广泛: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 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法律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在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时,继子女享有继承权。 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具体包括: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继承顺序及份额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存在特殊情况,例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小静、小丽均主张继承。然而,小朱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认为他们也应参与继承,双方就继承顺序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朱的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小静、小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遗产。 2、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小朱的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此时不能继承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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