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与未成年子女继承比例是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妻子与未成年子女的继承比例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以下为你详细说明:
1.一般均等原则: 在法定继承中,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妻子和未成年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在通常情况下,他们继承遗产的份额是相同的。 比如,当遗产总额为100万元时,若只有妻子和一个未成年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按照一般均等原则,每人可分得50万元。 这是基于公平原则,保障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享有平等的权利。 2.特殊情况调整: 照顾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者: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未成年子女由于年龄小,通常不具备独立的劳动能力,且可能在生活上有诸多需求,比如教育、医疗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照顾尽主要扶养义务或共同生活者: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如果妻子在被继承人生前对其尽了较多的扶养义务,比如悉心照料被继承人的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等,那么妻子也可能会分得更多的遗产。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去世后留下100万元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仅有妻子小丽和未成年子女小静。小丽认为应按一般均等原则各分50万,小静则称自己未成年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有诸多需求应多分,双方就继承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按照一般均等原则,小丽和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通常情况下继承份额应相同,即每人50万元,这是保障同一顺序继承人平等的继承权利。 2、但考虑特殊情况,小静未成年缺乏劳动能力,在教育、医疗等生活方面有诸多需求,应予以照顾,可能会适当多分一些遗产。若小丽在被继承人生前尽了较多扶养义务,也可能会分得更多遗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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