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什么不享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在以下几种特定情形下,相关主体将不享有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这种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 不仅对被继承人的生命安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伤害,更是对法律尊严和公序良俗的公然践踏。 从继承的基本理念出发,实施此类行为的继承人,其继承权必然会被依法剥夺,这体现了法律对生命的尊重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零容忍。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当继承人为了获取更多的遗产份额,而产生杀害其他继承人的恶意行为时,其继承权也会丧失。 这种行为严重破坏了继承秩序,违背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对被继承人负有赡养、照顾义务的继承人,如果选择遗弃被继承人,或者对其进行虐待且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将丧失继承权。 不过,若该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明确将其列为继承人,那么其继承权可以不被剥夺。 4.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通过不正当手段对遗嘱进行处理,比如伪造、篡改等,且情节严重,这种行为干扰了被继承人真实意愿的表达,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因此会丧失继承权。 5.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通过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方式,干扰被继承人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设立、变更或撤回遗嘱,并且情节严重的,同样会丧失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为争夺遗产,故意杀害了被继承人小李。小胡为多得遗产杀害了其他继承人小静。小丽遗弃被继承人且情节严重,后有悔改表现但未获宽恕。小朱还伪造遗嘱,情节严重。小胡胁迫被继承人变更遗嘱,情节严重,引发继承权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小李,其行为严重违法,按照《民法典》规定,其继承权应被依法剥夺。 2、小胡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小静,破坏继承秩序,其继承权也会丧失。 3、小丽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且未获被继承人宽恕,其继承权丧失。 4、小朱伪造遗嘱情节严重,干扰被继承人真实意愿表达,损害其他继承人权益,丧失继承权。 5、小胡胁迫被继承人变更遗嘱且情节严重,同样丧失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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