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无儿无女死后房子由谁继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他们去世后房子的继承问题,需要按照特定的顺序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优先于法定继承的方式。 如果夫妻在生前经过深思熟虑,立下了合法有效的遗嘱,并且在遗嘱中清楚明确地指定了房产的继承人,那么在他们去世后,房产就会按照遗嘱的规定,由指定的人来继承。 比如,夫妻可能会因为某一亲属对自己悉心照料,而在遗嘱中指定该亲属为房产继承人。 2.法定继承: 夫妻没有立下遗嘱,那就需要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办理房产继承事宜。 在法定继承中,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夫妻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也就是说,若其中一方先离世,那么其在房产中所占的份额就会由另一方继承。 倘若夫妻双方都已去世,而且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是子女和父母),此时房产将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姐妹、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 例如,夫妻双方的父母均已去世,且没有子女,那么他们的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就有权利继承房产。 3.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情况: 如果既没有上述的继承人,也不存在受遗赠人,那么房产将会归国家所有。 不过,如果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的成员,房产则会归所在的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没有子女。二人相继去世后留下一套房子。小朱曾立遗嘱指定其弟小胡为继承人,但小李未立遗嘱。争议点在于该房产如何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继承分配。 案情分析: 1、对于小朱的房产份额,因其立有合法有效遗嘱指定小胡继承,按照遗嘱继承优先原则,小朱的份额由小胡继承。 2、小李未立遗嘱,其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因夫妻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小朱已去世,且无子女和父母,所以小李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如小李的姐妹等。 3、若不存在继承人及受遗赠人,房产归国家所有;若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则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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