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如何确定继承人名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定遗产继承人名字,一般会通过以下几种常见方式:
一、遗嘱继承 当被继承人在生前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时,遗嘱中明确指定的继承人就是合法的遗产继承人。 遗嘱有多种形式,只有符合相应法定形式要件的遗嘱,其所指定的继承人才有效。 二、法定继承 若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无效,就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确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含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参与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特殊情况 在一些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的确定会有所不同。 具体要依据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继承人名字。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产继承出现争议。小朱生前留有一份自书遗嘱,但未注明日期,指定小李为继承人。同时,小胡作为小朱的弟弟,认为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自己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也有份,而小丽(小朱配偶)则主张按遗嘱或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不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要件,该遗嘱可能无效。 2、若遗嘱无效,应按法定继承处理。小丽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应优先继承遗产。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小胡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此时不能参与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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