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怎么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房产继承人顺序及比例有着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在继承遗产时,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所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保持均等。 这是基于公平原则,确保每个继承人都能获得相对合理的财产分配。 不过,对于那些生活存在特殊困难,同时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需要给予特别的照顾。 例如,继承人患有重大疾病,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这种情况下就应当多分配一些遗产份额。 另外,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比如一直悉心照料被继承人生活起居的子女,就可以获得更多份额。 而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需要着重注意的是,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等方式,对房产的继承作出特别安排。 一旦存在合法有效的遗嘱,就应当优先按照遗嘱内容来执行房产的继承事宜。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房产,其配偶小丽、子女小胡和小静均在世且生活正常,还有小李。小丽主张按均等份额分配房产,小李称自己照顾小朱多应多分,双方就房产继承份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丽、小胡、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特殊情况下应均等分配房产份额。小李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一般不参与继承。 2、小李主张照顾多应多分,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该主张难以得到支持。若小朱留有合法有效遗嘱,则应优先按遗嘱执行房产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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