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母亲的房子哪些人有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你母亲房子的继承人范围,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首先,若你母亲的丈夫健在,他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往往有着共同的生活经历和财产积累,所以配偶在继承中有着重要地位。 其次,母亲的所有子女都有继承权。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不仅包括婚生子女,也就是在合法婚姻关系中生育的子女;还包括非婚生子女,他们的权益同样受到法律保护;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确立关系的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例如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义务,继子女对继父母尽了赡养扶助义务的情况。 最后,若母亲的父母健在,他们也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 法定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遗嘱继承情况 若你母亲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房产继承将按遗嘱内容确定。 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 案情回顾: 小朱的母亲去世后留下房产,在继承问题上出现争议。小朱认为自己作为子女应全部继承,而小胡作为母亲的姐妹则主张也有继承权,且小丽称母亲生前似有口头遗嘱给她。争议焦点在于房产应按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分配。 案情分析: 1、若按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母亲丈夫、父母健在的情况下,他们与小朱等子女共同享有平等继承权。 2、小胡作为姐妹属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时,一般不能继承。 3、若小丽主张的口头遗嘱合法有效,房产应按遗嘱内容确定归属;若遗嘱无效,则按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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