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儿媳妇有无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儿媳妇有无继承权的问题,确实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一、法定继承方面 一般而言,在法定继承的范畴内,儿媳妇并不在法定继承人的行列,也就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 这是基于法律对法定继承人范围的明确界定。 不过,存在一种特殊情况。 当儿媳妇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且处于丧偶状态时,依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她能够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而拥有继承权。 这里所说的“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有着具体的内涵。 在生活上,需要对公婆的日常起居进行悉心照料, 二、遗嘱继承方面 如果公婆通过立遗嘱的方式,明确指定儿媳妇继承其遗产,那么儿媳妇就依据这份遗嘱享有合法的继承权。 遗嘱继承体现了公婆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愿。 综上所述,在正常情况下,儿媳妇没有继承权。 但当她在丧偶的前提下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有公婆遗嘱的指定时,儿媳妇便可以获得相应的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李的母亲小静去世,父亲小胡生前未立遗嘱。小朱在小李去世后,悉心照料小胡生活,承担经济支出并给予精神慰藉。小胡去世后,小丽作为小胡的妹妹,认为小朱不是法定继承人不能继承遗产,小朱则认为自己尽了赡养义务应有继承权,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看,一般情况下儿媳妇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不能继承公婆遗产。但小朱在丧偶后对小胡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按照法律规定,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拥有继承权。 2、从遗嘱继承角度,此案件中不存在遗嘱指定情况。综合来看,小朱虽非法定继承人,但因尽主要赡养义务,依法可获得相应继承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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