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人立房产遗嘱怎么生效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人若想所立的房产遗嘱生效,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主体合格: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意味着老人的精神状态、认知能力等要达到能够清晰、准确地理解自己行为的后果,并且可以正确地表达出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比如,老人需要能够清楚地知道自己的房产情况,以及想要如何分配房产。 2.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必须是老人真实想法的体现,不存在受到他人欺诈、胁迫等干扰的情况。 例如,不能是在他人的误导或者逼迫下订立的遗嘱,要完全出于老人自主自愿的选择。 3.内容合法: 遗嘱所处分的房产必须是老人个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对他人财产进行随意处分。 同时,遗嘱内容也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比如,不能将房产分配给不具备合法继承资格的人,或者违反相关房产政策等。 4.形式合法: -自书遗嘱:需由老人亲自用笔书写,然后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以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同样要注明年、月、日,且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都要签名。 -公证遗嘱:老人需要亲自到正规的公证机构,按照公证程序办理遗嘱公证。 另外,若老人立有多份遗嘱,且内容相互抵触,那么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案情回顾: 小朱的老人想立房产遗嘱,先自书一份但未注明日期。后在小李误导下又立一份代书遗嘱,且见证人小胡与小李有利害关系。老人还曾公证遗嘱将房产给小静,最后又想立遗嘱给小丽,引发遗嘱效力争议。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因未注明日期,形式不合法,可能影响效力。 2、代书遗嘱因见证人与误导者有利害关系,存在意思表示不真实及见证不合法问题,效力存疑。 3、公证遗嘱形式合法,但后又有新的遗嘱意向,按规定应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不过最后遗嘱需满足生效条件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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