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老年人订立遗嘱怎样符合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老年人订立遗嘱时,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确保遗嘱的有效性。
以下是具体说明: 1.主体条件: 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这意味着老人要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同时清楚了解自己所做出行为在法律层面会产生的后果。 例如,有的老年人可能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像老年痴呆症发展到一定阶段,其认知和思维能力严重受损,无法辨认自己的行为,这种情况下所订立的遗嘱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 2.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内容必须是立遗嘱人真实想法的体现,不能存在任何虚假或被迫的情况。 比如,不能因为受到他人的欺诈,如被误导财产分配方式会带来巨大利益,或者在他人的胁迫下,如以生命安全、名誉等作为威胁,从而订立违背自己内心真实意愿的遗嘱。 3.内容合法: 遗嘱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 比如,老人不能在遗嘱中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像将他人的房产或者已经被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进行分配等行为都是无效的。 4.形式合法: 常见的遗嘱形式有多种,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 每种形式都有相应的法定要求。 以自书遗嘱为例,需要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写完后要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这样才能确保遗嘱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爷爷年事已高且患有老年痴呆症,在认知和思维能力严重受损时订立了一份遗嘱。小胡质疑该遗嘱有效性,争议点在于患病状态下所立遗嘱是否有效。同时,小朱称爷爷是受小丽欺诈订立遗嘱,且遗嘱中涉及了已被征收土地的分配。 案情分析: 1、从主体条件看,小朱爷爷患老年痴呆症且认知思维严重受损,无法辨认自己行为,此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应无效。 2、若小朱所说爷爷受小丽欺诈属实,遗嘱内容非爷爷真实意思表示,那么该遗嘱不符合“意思表示真实”条件,不具备法律效力。 3、遗嘱中对已被征收土地进行分配,涉及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内容不合法,此部分遗嘱无效。 4、若该遗嘱形式不符合相应法定要求,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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