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再服刑怎么算刑期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一、取保候审再服刑怎么算刑期 在取保候审阶段,其所涉时间将不会被纳入刑期之内。若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终被司法机关确认为有罪,且需对其施以相应的刑事处罚之时,则刑期将自刑事判决生效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前的取保候审措施仅属于临时性的释放手段,并不会对最终确定的刑期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取保候审再缓刑吗怎么判 若符合特定条件,便可在取保候审后,予以缓期执行。这些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1、犯罪行为被判处拘留、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类轻微刑事处罚; 2、犯罪情节相对较轻; 3、罪犯具有真诚的悔过之意; 4、不再存在再次犯罪的风险; 5、宣告缓刑不会对其居住社区产生严重负面影响。在宣告缓刑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限制其进入特定区域、场所,以及与特定人员进行接触。 《刑法》第七十二条 【缓刑的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在取保候审阶段,其所涉时间将不会被纳入刑期之内。若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之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最终被司法机关确认为有罪,且需对其施以相应的刑事处罚之时,则刑期将自刑事判决生效实施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此之前的取保候审措施仅属于临时性的释放手段,并不会对最终确定的刑期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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