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继承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宅基地继承顺序问题,这里给大家详细说一说。
要明确的是,宅基地本身是不能被继承的,这是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集体对宅基地拥有支配权,个人仅享有使用权。 不过,宅基地上的房屋是可以继承的,其继承顺序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遗产继承的规定来确定,具体情况如下: 1.法定继承: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和父母。 这里的配偶是指与被继承人存在合法婚姻关系的另一方;子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遗嘱继承:若被继承人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就按照遗嘱指定的内容进行继承。 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总之,宅基地上房屋的继承顺序需遵循上述法律规定。 在实际处理相关问题时,还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比如遗嘱的真实性、继承人的资格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宅基地上有房屋。小朱的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和小丽,以及姐妹小静都主张继承房屋,争议点在于宅基地上房屋应按何种顺序继承,小静认为自己也应参与第一顺序继承。 案情分析: 1、宅基地本身不能继承,因其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但宅基地上房屋可继承。 2、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小李和小胡、小丽作为配偶和子女,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而小静作为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3、若小朱立有合法有效遗嘱,则按遗嘱内容继承,遗嘱继承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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