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挑衅他人构成什么罪?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骂人挑衅滋事属于寻衅滋事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寻衅滋事罪。
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属于情节恶劣,属于寻衅滋事罪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辱骂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恶劣”,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1、多次辱骂他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2、持凶器辱骂他人的; 3、辱骂精神病人、残疾人、流浪乞讨人员、老年人、孕妇、未成年人,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4、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5、严重影响他人的工作、生活、生产、经营的; 6、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 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有: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客观要件,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出于耍威风、取乐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殴打相识或者素不相识的人。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无理追赶、拦挡、侮辱、谩骂他人,此多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是指以蛮不讲理的流氓手段,强行索要市场、商店的商品以及他人的财物,或者随心所欲损坏、毁灭、占用公私财物。这里的情节严重的,是指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的公私财物数量大的;造成恶劣影响的;多次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造成公私财物受到严重损失的等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是指出于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事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的秩序受到破坏,引起群众惊慌、逃离等严重混乱局面的。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即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其动机是通过寻衅滋事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上的空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