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民房继承人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农村民房继承人的分配遵循一定原则,具体如下:
1.遗嘱优先原则: 若被继承人留有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在进行农村民房继承分配时,要严格按照遗嘱所指定的内容来操作。 遗嘱是被继承人对自己财产处置的明确意愿表达,只要其符合法律规定,就具有优先效力。 例如,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清晰写明某套民房由特定的子女继承,那么这套民房就应归属该子女。 2.法定继承原则: 当没有遗嘱存在时,就需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来办理民房继承事宜。 -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分配:配偶、子女、父母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他们对遗产应进行均等分配。 不过,若继承人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比如残疾且无固定收入来源,在分配遗产时就应给予适当照顾。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像长期照顾被继承人生活起居、承担医疗费用等,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分配: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 只有当不存在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时,才轮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房。 另外需注意,农村民房的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只有在继承房屋时,依据“地随房走”原则,才能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农村民房,其生前未立遗嘱。小朱有配偶小李,子女小胡、小丽,父母小静。小胡生活困难且残疾无收入,小丽长期照顾小朱生活起居并承担医疗费用。各方就民房继承分配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因小朱无遗嘱,应按法定继承原则办理民房继承事宜。 2、小李、小胡、小丽、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一般应均等分配遗产。但小胡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分配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3、小丽对小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可以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4、农村民房的宅基地不能单独继承,继承人在继承房屋时,依据“地随房走”原则取得宅基地使用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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