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房子继承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父母房子的继承顺序有明确规定,具体如下:
一、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 其中,子女的范畴较为广泛: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他们在法律上享有平等的继承权。 -非婚生子女,虽其父母未办理合法结婚手续,但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受法律保护,在继承方面与婚生子女地位相同。 -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成立收养关系的子女,与亲生子女在继承上具有同等权利。 -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若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扶养关系,继子女也可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父母方面,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二、第二顺序继承人 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兄弟姐妹具体包括: -同父母的兄弟姐妹。 -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养兄弟姐妹。 -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若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另外,被继承人可通过立遗嘱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有婚生子女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丽,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静。同时还有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争议点在于各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及份额,且小朱生前未明确表示是否有遗嘱。 案情分析: 1、按照民法典规定,小李、小胡、小丽、小静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无遗嘱情况下,应优先于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他们在继承上地位平等。 2、若小朱留有遗嘱,且指定了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或者将房产赠与他人,那么应按照遗嘱内容进行房产分配,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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