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设立遗嘱的条件有哪些内容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设立遗嘱时,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设立有效遗嘱的基础。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味着遗嘱人能够清晰、准确地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并且能够正确表达自己内心真实的意愿。 而无行为能力人, 二、遗嘱须是真实意思表示 遗嘱必须真实反映遗嘱人的意愿。 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 三、遗嘱内容须合法 遗嘱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四、遗嘱形式须符合规定 我国法律规定了多种遗嘱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每种形式都有特定的法定要求,订立时需严格遵循。 案情回顾: 小朱年老体弱,想设立遗嘱。其子女小胡和小丽为争夺遗产,小胡胁迫小朱订立对自己有利的遗嘱,小丽则篡改部分内容。小朱此前还曾在精神不清时尝试自书遗嘱,且遗嘱内容涉及剥夺缺乏劳动能力的小静的必要遗产份额,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精神不清时自书遗嘱,因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该遗嘱无效。 2、小胡胁迫小朱订立的遗嘱,并非小朱真实意思表示,此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 3、小丽篡改的遗嘱部分内容无效。 4、遗嘱中剥夺小静必要遗产份额的内容违法,该部分应属无效,且遗嘱形式若不符合相应规定,同样会影响遗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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