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份遗嘱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多份遗嘱的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可分以下方面来阐述:
1.遗嘱内容不冲突时: 当多份遗嘱的内容不存在相互冲突的情况,各份遗嘱均具备法律效力。 在这种情形下,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将严格按照各份遗嘱的规定有序进行分配。 2.遗嘱内容有冲突时: 若多份遗嘱中存在公证遗嘱,那么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这是因为公证遗嘱经过了公证机构的严格审查和证明,其公信力和证明力相对更强。 若多份遗嘱均不是公证遗嘱,则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 这充分体现了立遗嘱人最后的真实意愿。 需要注意的是,遗嘱要生效,还需满足一系列条件。 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意思表示要真实,不存在受胁迫、欺诈等情况;遗嘱内容和形式也需符合法律规定。 若遗嘱存在无效情形,相应部分不具有法律效力,遗产将按照法定继承等方式进行分配。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多份遗嘱,一份指定房产由小李继承,另一份指定存款由小胡继承,内容无冲突。后又立两份遗嘱处置同一辆车,一份为公证遗嘱指定给小丽,另一份普通遗嘱指定给小静,两份遗嘱存在冲突。 案情分析: 1、对于房产和存款的分配,由于两份遗嘱内容不冲突,均具法律效力,房产按遗嘱由小李继承,存款由小胡继承。 2、对于车辆的分配,因存在公证遗嘱,应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即车辆应由小丽继承,小静不能依据普通遗嘱获得车辆。 3、若遗嘱存在无效情形,如遗嘱人立遗嘱时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等,相应部分无效,遗产按法定继承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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