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有什么办法推翻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要推翻遗嘱所确定的继承权,常见的办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证明遗嘱无效 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方式。 具体情况如下: 首先,若遗嘱人在立遗嘱时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便无效。 例如,遗嘱人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无法清晰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愿,此时所立的遗嘱就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若遗嘱是在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订立的,同样会被认定为无效。 比如,有人通过欺骗手段让遗嘱人做出违背其真实想法的遗嘱安排,或者以威胁的方式强迫遗嘱人立下特定内容的遗嘱。 最后,若遗嘱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遗嘱也不能生效。 例如,遗嘱中涉及到违法的财产分配条款等。 二、主张遗嘱部分无效 当遗嘱中存在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情况时,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 比如,遗嘱人将不属于自己的集体土地擅自进行了继承分配,这部分遗嘱内容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提出新的有效遗嘱 若存在在后的、符合法定形式且能证明是遗嘱人真实意愿的新遗嘱,并且新遗嘱对继承安排与原遗嘱不同,那么就可以推翻原遗嘱。 例如,遗嘱人在意识清醒、没有外界干扰的情况下,重新订立了一份遗嘱,对财产继承做出了新的安排。 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推翻遗嘱继承权必须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要通过合法的诉讼程序来解决相关争议。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其遗嘱指定小李继承大部分财产。小胡认为小朱立遗嘱时患严重精神疾病意识不清,且怀疑遗嘱是小李胁迫小朱订立的,还指出遗嘱中部分财产涉及集体财产分配,小胡还拿出一份小朱后期所立、对财产有不同安排的新遗嘱,欲推翻原遗嘱确定的继承权,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若能证实小朱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提供医院诊断证明其当时精神状态不佳,原遗嘱可能无效。 2、若有证据表明小李胁迫小朱立遗嘱,比如相关证人证言、胁迫的录音等,该遗嘱也可能被认定无效。 3、遗嘱涉及集体财产部分,违反法律规定,此部分应认定无效。 4、若新遗嘱符合法定形式且能证明是小朱真实意愿,可推翻原遗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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