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证过的遗产能撤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证过的遗产能否撤销的问题,具体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来分析:
一、遗嘱人自行撤销 遗嘱人拥有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 即便遗嘱已经完成了公证程序,遗嘱人依然能够再次通过公证的方式来撤销此前的公证遗嘱。 这背后是有明确法律依据的。 在实际生活中,遗嘱人的想法可能会随着时间推移、生活状况的改变而发生变化。 例如,遗嘱人最初在公证遗嘱中决定将房产留给大儿子,但后来与小儿子关系变得更加亲密,觉得小儿子更需要房产,此时遗嘱人就有权重新进行公证,撤销原来的遗嘱内容,重新作出符合自己当下意愿的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存在公证遗嘱的,那么便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二、其他人不得擅自撤销 除了遗嘱人本人之外,其他任何人通常都不得擅自撤销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具有很高的法律效力,它是经过严格的公证程序,对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一种确认和保障。 比如,子女不能因为自己的利益需求就随意更改父母公证过的遗嘱内容。 总之,公证过的遗嘱在遗嘱人在世时,遗嘱人可按照合法程序进行撤销;而一旦遗嘱人去世,一般情况下就不能再对其进行撤销了。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下公证遗嘱,将房产留给大儿子小李。后来小朱与小儿子小胡关系变好,想把房产留给小胡,便重新公证撤销原遗嘱。小朱去世后,小李认为新公证遗嘱无效,争议点在于公证过的遗产能否被遗嘱人撤销及遗嘱人去世后能否被他人撤销。 案情分析: 1、遗嘱人小朱有权撤销公证遗嘱。法律赋予遗嘱人撤销、变更自己所立遗嘱的权利,小朱因与小儿子关系变化改变意愿,重新公证符合法律规定,应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 2、小朱去世后,小李等其他人不得擅自撤销。公证遗嘱经严格程序确认遗嘱人真实意思,除遗嘱人本人外,其他人不能随意更改,以保障遗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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