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人死了找了个后老伴第一继承人是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第一继承人的确定,是有明确的法律依据的,具体要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来执行,其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此有详细阐述。
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1.配偶:在婚姻关系中,后老伴作为合法配偶,在法律层面上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这里的合法配偶,是经过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双方,无论婚姻持续时间长短,只要婚姻关系合法有效,在一方去世时,另一方就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2.子女:这其中包含多种情况。 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孕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虽出生时父母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但同样享有继承权;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形成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他们也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3.父母:被继承人的亲生父母,同样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对子女的遗产有法定的继承权利。 同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法律会予以照顾,适当多分一些遗产。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却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配偶小李、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女小丽以及亲生父母小静等都主张自己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但在分配份额上产生争议,有亲属认为应均等分,有的认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的应多分。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合法配偶,经过合法登记结婚,有权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参与遗产分配。 2、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丽作为养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3、小静作为亲生父母,对小朱的遗产有法定继承权利,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4、对于遗产份额,一般应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或尽了主要扶养义务等情况,可适当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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