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如何办继承公证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办理有遗嘱的继承公证,通常可按以下清晰步骤有序进行:
一、准备材料 办理时,需细致筹备各类相关材料。 首先,要准备遗嘱人的死亡证明,这是确认遗嘱生效的关键依据,一般可从医院、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获取。 其次,遗嘱原件必不可少,它是继承的核心依据。 再者,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等,以及能证明与遗嘱人亲属关系的材料,像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也需备好。 若涉及房产等特定财产,还得提供相应产权证明,比如房产证等,以明确财产归属。 二、提出申请 继承人要向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到达公证处后,需认真填写公证申请表,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并将事先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 这一步是启动公证程序的重要环节。 三、公证审查 公证处会对提交的内容进行严谨审查。 一方面,着重核查遗嘱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例如审查遗嘱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包括是否有遗嘱人的签名、日期等必要要素。 另一方面,会核实继承人的身份及资格,确认遗嘱人立遗嘱时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 四、领取公证书 经全面审查且确认无误后,公证处会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 继承人只需凭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公证处通知的时间和要求,前往公证处领取即可。 至此,有遗嘱的继承公证办理完成。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遗嘱,小静作为继承人欲办理继承公证。小静准备好材料向公证处申请,公证处在审查时,对遗嘱上小朱的签名真实性存疑,且质疑小朱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这成为争议点,小静坚持遗嘱有效,双方僵持不下。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签名真实性问题,根据规定,遗嘱需有遗嘱人的真实签名,若签名存疑,公证处需进一步调查核实,如通过笔迹鉴定等方式确定。 2、对于小朱立遗嘱时的民事行为能力,需综合多方面证据判断,如医院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若无法证明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的法律效力将受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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