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妈妈立遗嘱给女儿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妈妈想要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女儿,有几种常见的方式,同时也有一些需要注意的要点,下面为你详细介绍:
1.自书遗嘱: 这种方式要求妈妈亲自书写遗嘱的全部内容。 在书写过程中,要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明确指出哪些特定的财产是要遗留给女儿的。 比如房产,要写明具体的房产位置、面积等信息;若是存款,要注明存款金额、存放银行等。 书写完成后,妈妈需要在遗嘱上签上自己的名字,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2.代书遗嘱: 当妈妈因为某些原因无法自行书写遗嘱时,可以选择代书遗嘱。 此时需要有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遗嘱内容,同样要详细、准确地记录妈妈的意愿。 写完后,需注明日期,然后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妈妈本人分别签名。 3.公证遗嘱: 妈妈可以前往当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 公证员会对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和证明。 由于经过了专业机构的审核,所以公证遗嘱的效力相对较高。 需要强调的是,立遗嘱时一定要确保妈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必须是她真实的意思表示,而且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合法的个人财产。 如果对遗嘱的形式或者内容存在疑问,最好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公证机构,这样可以更好地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案情回顾: 小静的妈妈想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小静。她先尝试自书遗嘱,但书写时对房产信息记录不全引发争议。后因身体原因选择代书遗嘱,代书过程中一名见证人被指与遗产可能有利害关系。最后考虑公证遗嘱,却因对财产合法性存疑导致办理受阻。 案情分析: 1、自书遗嘱时,房产信息不完整可能影响遗嘱对该部分财产处分的明确性,导致执行时出现歧义。 2、代书遗嘱中,若见证人有利害关系,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两个以上与遗嘱内容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要求,遗嘱效力可能存疑。 3、公证遗嘱时,财产合法性存疑会使公证难以通过,影响遗嘱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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