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中债务人服刑期间可以否承担利息 |
分类 | 债权债务-债务债权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在服刑期间,如果借款合同有约定利息的,债务人仍然要承担利息。债务人在监狱服刑,不能亲自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清偿债务,委托时出具授权委托书。债权人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债务人偿还债务,然后申请执行债务人财产。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者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地人民法院管辖。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
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五条 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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