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了房产还会继承其他债务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承房产后是否继承其他债务的问题,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具体分析,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1.限定继承原则下的债务承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遵循限定继承原则。 这意味着继承人要以所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来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比如,当继承了房产时,一般需在该房产的价值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举例来说,若被继承人遗留的房产经评估价值为100万,而其生前还有80万的合法债务未清偿。 在这种情况下,继承人就需要用该房产来清偿这80万的债务。 如果债务超过了房产价值,比如债务为120万,继承人也只需承担房产价值100万范围内的债务,超出部分一般无需承担。 2.放弃继承时的债务责任: 若继承人明确且正式地表示放弃继承房产以及其他遗产,那么对于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 这是法律赋予继承人的一种选择权,通过放弃继承来避免可能面临的债务风险。 总之,继承房产后,通常会在房产价值范围内承担被继承人的其他债务,但如果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就无需承担相关债务。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经评估价值100万,生前有120万债务未清偿。小朱的子女小李和小胡对是否继承房产及承担债务产生争议,小李想继承房产但不愿承担超出房产价值的债务,小胡则考虑放弃继承以规避债务。 案情分析: 1、按照限定继承原则,若小李继承房产,需以所得房产的实际价值为限清偿债务,即只需承担100万范围内的债务,超出的20万一般无需承担。 2、若小胡明确且正式地表示放弃继承房产及其他遗产,那么对于小朱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小胡可以不承担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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