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只给其中一个子女继承会打官司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指定只由其中一个子女继承遗产时,是否会引发打官司的情况存在不确定性,下面为你详细分析:
一、可能打官司的情况 当遗嘱存在一些可能影响其效力的问题时,其他子女为维护自身权益,就可能会提起诉讼。 以代书遗嘱为例,必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且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日期,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若缺少见证人签字等关键要素,遗嘱的有效性就会受到质疑。 -遗嘱人行为能力存疑: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如果有证据表明遗嘱人当时处于意识不清、无法正确表达自己意愿的状态, -存在胁迫或欺诈情形:若有证据显示遗嘱是在他人胁迫或欺诈下订立的,并非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其他子女也可能会起诉要求认定遗嘱无效。 二、不太可能打官司的情况 若遗嘱的形式和内容均严格符合法律规定,且其他子女对遗嘱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没有异议,愿意尊重遗嘱人的意愿,那么通常不会引发诉讼。 综上所述,是否会打官司取决于多种因素,包括遗嘱本身的合法性以及其他子女对遗嘱的态度等。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指定遗产只由子女小李一人继承。小胡等其他子女认为遗嘱订立形式不合法,缺少见证人签字,且怀疑小朱订立遗嘱时行为能力存疑,可能意识不清,还怀疑存在胁迫情形,为此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遗嘱订立形式,若确实缺少法定的关键要素,如见证人签字,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该遗嘱的有效性存疑,小胡等子女要求重新分配遗产有一定合理性。 2、若能证实小朱订立遗嘱时行为能力受限,或存在胁迫、欺诈情形,该遗嘱非其真实意思表示,那么此遗嘱可能被认定无效,遗产应按法定继承分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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