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死亡后几年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在遗嘱人死亡后,通常是一直有效的,并不存在“几年有效”这种说法。
不过,在某些特定的法定情形下,遗嘱可能会失去效力。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1.遗嘱合法有效的基础: 遗嘱要生效,关键在于它必须是遗嘱人真实的意思表示。 也就是说,遗嘱所体现的内容,完全是遗嘱人内心真实的想法,不存在被胁迫、欺骗等违背自身意愿的情况。 同时,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也都要严格符合法律规定。 比如,自书遗嘱需要遗嘱人亲自书写、签名,并注明日期;代书遗嘱则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当这些条件都满足,在遗嘱人死亡后,遗嘱便开始生效,继承人就可以依据遗嘱的内容来继承遗产。 2.可能导致遗嘱失效的情况: 一种常见的情况是出现新的有效的遗嘱替代原遗嘱。 此时,新遗嘱会取代原遗嘱。 另外,如果遗嘱所涉及的财产在遗嘱人死亡前已经通过合法的方式进行了处分,比如出售、赠与等,导致遗嘱中关于这部分财产的内容无法实现,那么原遗嘱的相关部分就会失效。 总之,只要不存在上述导致遗嘱失效的情形,遗嘱自遗嘱人死亡后就会持续有效,从而保障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遗产的权利。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自书遗嘱,明确房产由小李继承。但后来小朱家庭情况变化,又立了新的代书遗嘱,将房产改由小胡继承,且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小朱去世后,小李和小胡就房产继承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最初的自书遗嘱符合自书遗嘱的法定形式,本应有效。但后来小朱所立的新代书遗嘱同样符合法定形式,根据相关法律,新遗嘱会取代原遗嘱,所以原自书遗嘱中关于房产由小李继承的内容失效。 2、小朱新立的代书遗嘱合法有效,小胡作为新遗嘱指定的继承人,依法享有对该房产的继承权,小李不能再依据已失效的原遗嘱主张房产的继承权。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