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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在什么情况下女儿没有继承权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女儿可能会失去继承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丧失继承权而无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倘若女儿主观上存在故意,通过非法手段故意剥夺被继承人的生命,那么依据法律规定,她将丧失对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
比如,为了获取遗产,精心策划并实施杀害被继承人的行为。
2.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只有当女儿是出于争夺遗产这一明确目的,进而实施杀害其他继承人的行为时,才会丧失继承权。
若并非为了争夺遗产而发生此类行为,则需另当别论。
3.遗弃或严重虐待被继承人:长期对被继承人不闻不问,将其遗弃,或者对被继承人进行虐待,致使其身体遭受严重伤害,如造成重伤、残疾等,或者精神受到极大创伤,如导致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女儿会丧失继承权。
4.伪造、篡改等遗嘱行为情节严重:如果女儿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且这种行为对遗产分配等造成了严重影响,损害了其他继承人的合法权益,那么她将丧失继承权。
5.胁迫妨碍立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并且情节严重的,女儿也会丧失继承权。
二、因遗嘱排除而无继承权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表明遗产不由女儿继承,而是指定由其他特定的人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女儿按照遗嘱的内容,就无法享有继承权。

案情回顾:

小朱是家中女儿,为尽早获取遗产,精心策划杀害了父亲。小胡为争遗产杀害了其他继承人。小丽长期遗弃年迈母亲致其精神失常。小静伪造遗嘱严重影响遗产分配。此外,被继承人通过遗嘱表明遗产不由女儿继承,指定给他人,引发相关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主观故意且实施非法剥夺生命行为,依法应丧失继承权。
2、小胡为争夺遗产杀害其他继承人,目的明确,符合丧失继承权情形。
3、小丽遗弃母亲致其精神失常,属于严重虐待、遗弃被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4、小静伪造遗嘱影响遗产分配,损害其他继承人权益,应丧失继承权。
5、若被继承人遗嘱合法有效且明确排除女儿继承,女儿则按遗嘱无法享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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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22:1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