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哪个优先受偿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在效力上是平等的,不存在“优先受偿”这一说法。
下面为你详细剖析: 一、有效条件 1.录音遗嘱: 录音遗嘱要想具备法律效力,必须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在录音录像过程中,遗嘱人以及见证人都应当清晰地记录下自己的姓名或者肖像,同时准确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这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可靠性,避免后续可能出现的纠纷。 比如,遗嘱人在录制遗嘱时,需明确说出自己的姓名,见证人也应在画面或声音中表明身份。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同样要求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其中一人负责代书,完成后,遗嘱人、代书人以及其他在场的见证人都需要进行签名,并注明详细的年、月、日。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保证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且经过多方见证。 二、冲突处理 当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的内容不存在冲突时,那么二者各自的部分都是有效的。 但如果二者内容相互冲突,就需要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来判定,即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情况下,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这体现了法律对遗嘱人最终意愿的尊重。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分别订立了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且注明相关信息,代书遗嘱也有两个以上见证人,代书人、遗嘱人及见证人都签了名并注明日期。但两份遗嘱关于房产继承部分内容冲突,争议点在于以哪份遗嘱为准。 案情分析: 1、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在效力上平等,不存在优先受偿问题。只要各自满足法定有效条件,在无冲突时各自部分均有效。本案中两份遗嘱前期程序均符合法定条件。 2、当二者内容冲突时,依据法律规定,立有数份遗嘱且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因此需确定小朱所立的录音遗嘱和代书遗嘱哪份时间在后,以此判定房产继承应按哪份遗嘱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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