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的遗嘱只有手印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打印遗嘱仅有手印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其有效性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下面为您详细阐述:
一、遗嘱人须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必须能够正确、清晰地表达自身意愿,对自己行为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有明确的认知。 比如,遗嘱人要清楚知晓自己财产的具体情况,明白自己在遗嘱中所做安排的意义和影响。 若遗嘱人存在精神障碍或认知不清等情况,无法准确表达真实想法,那么所立打印遗嘱可能就会无效。 二、需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 打印遗嘱时,必须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 这些见证人要符合法定条件,不能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有利害关系的人。 这样可以确保遗嘱的订立过程公正、客观,避免出现遗嘱被不当影响或操纵的情况。 三、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每页签名并注明日期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并注明具体的年、月、日。 仅有手印而没有签名的,不符合法定的形式要求,很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因为签名能够更准确地确认遗嘱人和见证人的身份,防止遗嘱被伪造或篡改。 法律对打印遗嘱形式要求严格,就是为了保障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所以,打印遗嘱最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由遗嘱人及见证人签字并注明日期,以确保遗嘱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欲通过打印遗嘱分配财产,遗嘱上只有其手印,无签名。其订立遗嘱时,只有小李一人在场见证,且小朱当时精神状态欠佳,对自身财产情况认知模糊。之后小朱去世,继承人就该打印遗嘱的法律效力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精神状态欠佳,对自身财产情况认知模糊,无法准确表达真实想法,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按规定此情况下所立打印遗嘱可能无效。 2、打印遗嘱需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见证人在场见证,而小朱立遗嘱时只有小李一人在场,不符合法定人数要求,遗嘱有效性存疑。 3、遗嘱仅有小朱手印无签名,未满足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在每页签名并注明日期的要求,可能导致遗嘱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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