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父母继承给儿子的房子儿媳有份吗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关于房产继承中儿媳是否有份额的问题,需要分不同情况来具体分析:
一、若明确只归儿子一方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父母在遗嘱中清晰、明确地表示该房屋由儿子继承,并且着重强调只归儿子一方所有时,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在法律上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
这意味着儿媳对此房屋是没有份额的。
比如,父母在遗嘱中详细写明:“此房屋由儿子某某继承,仅为其个人财产,与他人无关”,这样的表述就使得房产的归属十分明确,儿媳无法主张对该房产的份额。
二、未明确只归儿子一方
在法定继承或者遗嘱继承中,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房产只归儿子一方,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儿子继承所得的房产,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也就是说,此时儿媳是有份额的。
例如,遗嘱中只是简单说明房产由儿子继承,没有额外强调只归儿子个人,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儿媳就对该房产享有一定份额。

所以,关键在于父母在进行房产继承安排时,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该房产只归儿子一人。
若对此存在疑虑或者产生了纠纷,建议及时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或者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来解决,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遗嘱写明房产由儿子小李继承,但未明确是否只归小李一方,儿媳小静认为自己有房产份额,小李则觉得房产应只归自己,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在遗嘱中明确只归小李一方,比如添加“仅为小李个人财产,与他人无关”等表述,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房产就属于小李个人财产,小静没有份额。
2、由于小朱遗嘱未明确只归小李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继承所得房产,按照法律规定,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时小静是有份额的。
随便看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4/10 1: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