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口头说的遗嘱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口头遗嘱在特定条件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下面为你详细阐述相关要点:
1.紧急情况的具体情形: 口头遗嘱必须是在危急情况下订立。 又或者遭遇了像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身处险境,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且没有条件和时间去订立书面遗嘱。 再比如发生意外事故,如车祸、火灾等,导致身体重伤,无法进行正常的书写等行为。 2.见证人的相关要求: 订立口头遗嘱时,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这些见证人需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清楚地理解和表达自己的意思,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见证人不能与遗嘱继承存在利害关系,比如不能是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也不能是与他们有密切关系的人,以确保见证的公正性。 3.后续转化的规定: 当危急情况消除后,如果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那么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就会失效。 这是为了保证遗嘱的严肃性和稳定性。 总之,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相对严格。 在实践中,认定其法律效力时,需要谨慎审查相关事实和证据。 要是对口头遗嘱的效力存在争议,可以通过诉讼等法律途径解决,由法院依据具体情况作出判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车祸中重伤,生命垂危,来不及写遗嘱,便在只有小李一人见证下口头立下遗嘱。伤好后,小胡等其他亲属对该口头遗嘱效力提出质疑,认为不符合见证人数要求,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在车祸重伤这一危急情况下订立口头遗嘱,符合“危急情况下订立”这一条件。但只有小李一人见证,不符合“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规定,从见证人数角度看,该口头遗嘱存在瑕疵。 2、后来危急情况消除,小朱已无生命危险,按照规定,此时之前所立口头遗嘱应失效,所以小胡等亲属对其效力提出质疑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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