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无遗嘱房产怎样分配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实生活中,当父母离世且没有留下遗嘱时,其名下的房产分配会依照法定继承的相关规定来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确定继承人范围 法定继承人分为两个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涵盖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房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确定继承份额 一般而言,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份额应当是均等的。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况需要特别考虑。 例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像那些因身体残疾等原因无法正常工作且生活困苦的继承人,就可以多分得一些房产份额。 而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适当多分。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若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三、办理房产过户 继承人需要准备好诸如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然后前往当地的房产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父母离世且未留遗嘱,留下一套房产。小朱有一残疾且生活困苦的弟弟小李,还有一平时未尽扶养义务的姐姐小静。争议点在于房产如何在三人之间按照法定继承规定分配。 案情分析: 1、继承人范围方面,小朱、小李和小静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资格继承房产,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此次继承。 2、继承份额上,一般应均等分配,但小李生活有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应适当多分;小静有扶养能力却不尽扶养义务,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3、办理房产过户时,三人需准备好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当地房产管理部门按流程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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