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享有遗产继承权和继承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遗产继承权的主体有着明确的规定,主要涵盖以下几类: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在遗产继承中有着特定的顺序安排。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和父母。 这里的“子女”范畴较为广泛,包含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所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权利;养子女,经合法收养程序确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包括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当继承开始时,第一顺序继承人优先参与继承。 -第二顺序: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通常情况下,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有权通过遗嘱的方式,从法定继承人中指定一人或者数人来继承自己的遗产。 遗嘱继承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处分的意愿,只要遗嘱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和实质要件,指定的遗嘱继承人就能按照遗嘱内容继承相应遗产。 三、受遗赠人 被继承人还可以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受遗赠人因此享有接受遗赠财产的权利,不过受遗赠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否则可能会视为放弃受遗赠。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胡,养子女小静,同时立遗嘱指定部分财产由小李继承,还遗赠部分财产给朋友。争议点在于各类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及受遗赠人接受遗赠的相关问题。 案情分析: 1、小丽作为配偶、小胡作为非婚生子女、小静作为养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在继承开始时优先参与继承。 2、小李作为,属于第二顺序法定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通常不参与继承,但因遗嘱指定,可按遗嘱继承相应部分财产。 3、朋友作为受遗赠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接受遗赠表示,否则视为放弃受遗赠。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