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给狗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遗嘱给狗通常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具体原因阐述如下:
一、遗嘱继承人主体资格不符 我国《民法典》对于遗嘱继承有着明确规定。 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必须是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的自然人。 法定继承人通常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近亲属关系的自然人。 同时,受遗赠人也应当是自然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等。 而狗作为一种动物,它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无法像自然人一样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也不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去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所以,从主体资格的角度来看,狗不能作为遗嘱的继承人或受遗赠人。 二、财产处置不符合法律要求 遗嘱的设立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遗嘱,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将财产“给狗”这种处置方式,明显与法律对遗嘱的要求不相符。 因为法律所认可的财产处置对象是具有相应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而狗不属于此类范畴。 倘若立遗嘱人期望在自己去世后能对宠物有妥善的安排,是有可行办法的。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十分喜爱自己的宠物狗,于是立下遗嘱,欲将自己的部分财产留给宠物狗。小朱去世后,遗嘱引发争议,其亲属认为该遗嘱涉及给狗的部分不具备法律效力。 案情分析: 1、从遗嘱继承人主体资格看,我国《民法典》规定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受遗赠人需是自然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等,狗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能作为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所以小朱遗嘱给狗部分主体资格不符。 2、从财产处置要求看,遗嘱设立要遵循法律规定,财产处置对象应是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主体,狗不属于此范畴,小朱将财产“给狗”不符合法律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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