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印遗嘱没有立遗嘱人签名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打印遗嘱的有效性问题,其中一个关键要点是:若没有立遗嘱人签名,那么这份遗嘱就是无效的。
下面为你详细介绍相关内容: 一、明确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打印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在具体操作过程中,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的每一页都进行签名,同时还要清晰地注明年、月、日。 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遗嘱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从法律层面保障遗嘱能够准确反映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二、强调签名的重要意义 立遗嘱人的签名至关重要,它是确认遗嘱为其真实意思表示的核心要素。 在现实生活中,缺少立遗嘱人的签名,就很难确定这份打印遗嘱是否真正是立遗嘱人本人的意愿。 比如,可能存在遗嘱被他人篡改或者伪造的风险,这样就无法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而可能引发一系列的法律纠纷和家庭矛盾。 三、说明见证人的具体要求 除了立遗嘱人的签名外,还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名。 而且,这些见证人需要具备相应的见证资格。 综上所述,打印遗嘱只有在有立遗嘱人及见证人的签名,并准确注明日期的情况下,才符合法律规定,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欲立打印遗嘱处分财产,有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打印完成后,因小朱突然病重无法书写,便未在遗嘱上签名,仅见证人签了名并注明日期。小朱去世后,继承人就该打印遗嘱的有效性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打印遗嘱需遗嘱人和见证人在每一页签名并注明年、月、日。小朱未签名,不符合法律要求,该打印遗嘱无效。 2、立遗嘱人的签名是确认其真实意愿的核心要素。小朱未签名,无法确定遗嘱是否为其真实意思表示,存在被篡改或伪造风险,所以此遗嘱不具备法律效力。 3、虽有见证人签名,但缺少立遗嘱人签名,无法满足打印遗嘱有效的法定条件,不能认定该遗嘱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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