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时间规定多久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嘱继承的时间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遗嘱的生效时间 遗嘱在立遗嘱人死亡时方才生效。 在立遗嘱人生前,即便已经订立了遗嘱,该遗嘱也不具备法律效力。 这是因为立遗嘱人在生前,其对自身财产仍有完全的处分权,可根据自身的意愿、生活状况的变化等多种因素,对之前订立的遗嘱进行变更或者撤销。 二、继承开始时间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这一时间点至关重要,它是确定遗产范围、明确继承人资格等一系列继承相关事项的关键。 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其遗留的财产才能被确定为遗产,相关继承人的资格也随之确定,进而按照法律规定或者遗嘱内容进行遗产分配。 三、接受与放弃继承的时间 继承开始后,若继承人想要放弃继承,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明确表示。 若继承人没有作出相应表示,则视为接受继承。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确保遗产分配的稳定性和可操作性。 四、遗嘱纠纷的诉讼时效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3年,从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开始计算。 不过,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这是为了避免因时间过长导致证据灭失、事实难以查清等问题。 案情回顾: 小朱生前立有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后小朱与小胡关系改善,想变更遗嘱,但未及变更便去世。小丽认为应按原遗嘱执行,小静则称小朱有变更意愿应重新分配,双方产生争议,且小静在遗产处理前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 案情分析: 1、遗嘱在小朱死亡时生效,生前虽有变更想法但未实际变更,原遗嘱仍具效力。 2、继承从小朱死亡时开始,此时遗产范围及继承人资格确定。 3、小静未书面表示放弃继承,应视为接受继承。 4、若产生遗嘱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犯起算,超20年不得再诉。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